1.事實發生日:106/11/07
2.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目前資金貸與有業務往來之子公司Best Opto Corporation美金300萬元;Best
Opto Corporation資金貸與其有業務往來之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美金300萬元。
(2)考量最近一年度均未實際貸與,擬取消本資金貸與額度,俟未來營運有需求時再另行 
呈報核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已提報本公司第二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審核及第六屆第11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