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1/08 2.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民國110年1月8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板橋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