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8/12 2.公司名稱: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集團業務發展及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擬新增由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人民幣1,000萬元,貸與期間自110年8月12日至110年12月31日 止,於實際需求時預計一次動用,利率按年息1.0%計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依照「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評估資金貸與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且對本公司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由於相互貸與對象均為納入 本公司合併報表內之子公司,其風險均可控尚無取得擔保品之必要。 (2)本案已提報本公司第三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審核完成,並呈報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