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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1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一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須符合公司整體財務績效及個人績效評核指標且善盡服務守則,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未符既得條件者,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且提供勞務服務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未來貢獻潛力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103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2,000,000股,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暫以寄發開會通知書前一個營業日(即103年2月27日)之收盤價每股新台幣38.50元估算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為新台幣77,000千元,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14,545千元(103年;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35,933千元(104年)、新台幣16,683千元(105年) 、新台幣7,272千元(106年)及新台幣2,567千元
(107年;以8個月估算)。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每年認列費用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暫以截至103年2月28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16,527,229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2%估算,約分別為:新台幣0.125元(103年;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0.308元(104年)、新台幣0.143元(105年) 、新台幣0.062元(106年)及新台幣0.022元(107年;以8個月估算),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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