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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04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一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須符合公司財務績效及個人績效評核指標且善盡服務守則,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未符既得條件者,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且提供勞務服務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未來貢獻潛力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獲配員工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激勵員工士氣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107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2,000,000股,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暫以寄發開會通知書前一個營業日(即107年4月24日)之收盤價每股新台幣15.00元估算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千元,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4,005千元(107年;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10,995千元(108年)、新台幣9,000千元(109年)及新台幣6,000千元(110年;以8個月估算)。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每年認列費用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暫以截至107年4月24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30,302,379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3%估算,約分別為:新台幣0.031元(107年;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0.084元(108年)、新台幣0.069元(109年)及新台幣0.046元(110年;以8個月估算),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人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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